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4 年 10 月 23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45602610 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活動,併同公告於全國教保資訊網,收件截止時間至 115 年 2 月 28 日止,相關資訊摘要說明如下:
(一)徵選活動方式:
1.教保服務人員依本辦法之徵選格式進行幼兒教保活動課程教學資源設計,需適用於 2 至 6 歲幼兒學習,並須融入本土語言與文化,及提供完整經後製之教學影片,長度不得超過 15 分鐘。
2.徵選之語言項目含臺灣台語、客語、原住民族語等 3 種語言,並區分「兒歌/童謠/童詩類」、「故事繪本/動畫類」、「教學活動設計教案類」等 3類徵選項目,共計 9 個徵選項目。
3.本土語言須使用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 詞辭典、原住民族語言線上詞典之用字。原住民族語教案可參考「原住民族知識體系雲端服務平台」(https://www.tiks.cip.gov.tw/CipFrontend/) 」內之各族文化內涵。
(二)報名資格:
1.本徵選活動得以個人/小組形式報名,亦可跨校(園)合作。
2.以小組形式報名者,組員不得超過 4 人(不含指導教師),僅能報名參與 1 個徵選項目,組員不得重複報名其他徵選項目,違者將取消資格。
3.如以個人報名者,報名參與徵選項目不限,至多得參與 2 個徵選項目;惟於同一徵選項目別不得重複報名。
4.本徵選活動不可以同一作品翻譯為其他語別後於同一類別重複投 稿。
5.個人參賽者須具教保服務人員身分;小組參賽之組員需皆於幼兒教育相關單位服務。
6.報名者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3 條至第 25 條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2 條至第 14 條規定之消極資格者,取消參加資格;倘為獲獎者,經查證屬實,已得獎作品之獎金及獎勵應予追繳。
7.如針對報名身分有疑義,請於報名前來信詢問(本計畫電子信箱: taiwaneseforkids@gmail.com)。
(三)報名方式:
1.活動期程:公告後即開始受理報名,115 年 2 月 28 日收件截止,並於 115 年 6 月底前公布得獎名單,預計 115 年 7 月舉行頒獎典禮,實際時程依本計畫網站/平台公告為準。
2.收件方式:將紙本報名資料郵寄或親送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本土語融入教保活動課程教學資源推廣計畫( 40306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並將電子檔案寄至本計畫電子信箱: taiwaneseforkids@gmail.com ,信件主旨請註明「114 學年度本土語言 融入教保活動課程之教學資源徵選活動_OOO (請填入報名類別及教學資源名稱)」。收件時間依郵戳及本計畫電子信箱收件時間為憑。
3.繳件資料:須同時繳交以下 1 至 6 項資料, Word 檔案可至本計畫 FB 專頁自行下載(雲端檢視連結):
(1)報名表(附件 1 )。
(2)資料檢核表(附件 2 ):請參賽者自我檢核指定之繳交資料是否齊全,收件截止日後送件者恕不受理。
(3)封面(附件 3 ):置於教學資源設計表前,與教學資源設計表合併成一個 PDF 檔案繳交。
(4)教學資源設計表(附件 4 ):請依報名類別使用相關的設計表。
(5)教學影片:繳交 15 分鐘經後製之教學影片,影片開場請呈現「教學資源主題/名稱」以供評審辨識,並請以 MP4 格式繳交。若因影片檔案過大無法以附件傳送,請提供雲端連結並開放瀏覽下載 權限。報名「兒歌/童謠/童詩類」、「故事繪本/動畫類」,請繳交示範/朗誦之影片。報名「教學活動設計教案類」,請繳交課程實踐過程的影片。
(6)授權書(附件 5 ):簽名處須參加者親自簽章,小組報名者須每位參加者親自簽章。
(四)獎勵方式:
1.獎勵:視作品表現擇優酌列若干名,每名/組得獲頒獎金及獎狀 1 紙,以資鼓勵。
2.另獲獎之教保服務人員可由服務單位辦理敘獎,獎金額度如下:
(1)特優:獎金新臺幣(以下同) 15,000 元整。
(2)優等:獎金 10,000 元整。
(3)甲等:獎金 8,000 元整。
(4)佳作:獎金 5,000 元整。
(5)獲獎者之指導教師,併同頒發獎狀 1 紙。
3.評審委員得視參賽件數或作品水準擇優錄取。若如無優秀件數,名次得從缺。
(五) 注意事項:
1.參加者姓名、就讀學校、指導教師等資料僅能書寫於報名表,其餘所有參加資料與作品均不得出現任何可供辨識身分之資料,違者將取消參加資格。
2.報名表件之參賽者資訊,於資格審查後恕不接受修改。
3.徵選格式:教學資源設計務必使用本徵選活動所提供之徵選格式,勿任意刪減。中英文字型分別使用標楷體及 Times New Roman 體,字型大小 12pt。
4.教學資源設計內容須為自行研發與編製、不曾發表、亦不曾接受中央與地方政府或民間單位補助研發或撰寫之作品。不得使用非經授權之影音圖片、文字等資料;若引用他人資料時,需註明出處並徵得授權。作品若涉及著作權問題,相關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
5.幼兒園內教學影片/照片拍攝,參加者需自行取得家長同意。
6.已參加其他公開徵選活動之得獎作品不得再次參賽,且每件作品不得一稿二投,若有違反情事,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之作品則追回獎勵。
7.本活動獲獎之獎狀、獎金恕無法使用郵寄或匯款,獲獎者如無法出席頒獎典禮活動,可委託親友至現場代領獎項(受委託之親友須參與領獎),或另行擇日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辦公室領取獎狀、獎金。
8.為利活動結束後作品之公開展示,本活動獲獎人作品將於活動結束後將交由本案專家學者進行校訂勘誤,獲獎人須參與及配合本案後續修正。
9.投稿疑義請優先以活動電子郵件/臉書專頁詢問。徵選活動簡章及得獎名單等相關訊息,將公布於計畫網站/平台【臉書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61566511956922 。亦可掃描 QR Code(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