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局 114 年 2 月 13 日第 255849 號公告諒達。
二、到校輔導行程與實施計畫,請詳閱附件。訪視當天有 2 位輔導委員到校,請貴校依實施計畫備妥相關資料,並於訪視後一周內由受訪視學校彙整資料後上傳至雲端資料夾
https://reurl.cc/Egl87A (檔名:○○區○○學校 本土語文成果)。
三、請貴校確認到校輔導日期與時段,若有相關疑問請 email 或致電聯絡人:本指員陳雯琪老師 wendy761214@ches.tn.edu.tw 或手機 0939865086 。